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
及征集工作流程
根据《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 制定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如下:
1、征集的文物或物品应做好原始凭证的记录、填写文物或物品征集清单,注明文物或物品征集地点时间和参与人员,并经参与藏品征集的员工和领导签字确认。
2、新征集文物或物品的鉴定。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向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申请对新征集文物或物品进行鉴定,以确文物等级、名称。
3、新征集文物的入藏。新征集文物经省文物部门鉴定后,由藏品保管人员认真核对记录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办理入藏登记手续。入馆藏品必须填写《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文物、资料入馆凭证》一式三份,第一份为原始帐交由总账存档,第二份随藏品入库由库房保管人员保管,第三份加盖公章交给移交单位或人员。入馆凭证由总账按年度编填字、第、号。该凭证永久保存。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物品,由保管人员另行建账,并将物品放在特定地点存放。
4、新入藏的藏品,在入库前,均应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杀菌处理,避免带菌入库,对其他库内文物可能造成危害。
古蔺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
2016年8月5日